有关医疗保险的温馨提示
最近咨询有关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同事增多,人力资源部在此提供一些基本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已办理异地就医的,异地就医住院时的使用说明: 1. 住院时,须在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报天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备案,不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出院时,出示诊疗登记证以及身份证原件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进行核对填写住院日期及签名,并由该医保科(医务科)核实盖章。
3. 出院后一个月内需要完成理赔。出院结算时,医药费先由本人垫支,再凭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财税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出院或诊断证明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正背面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办理异地就医的,医疗保险卡的使用说明: 1. 选择花都区内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一定要出示本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并复印医疗保险卡及身份证正反面交医院备案,医疗费用才可以记帐。 2. 在签收费用时,请与医生确认该药物或者诊断服务是否可以医保报销。
提醒:1. 请在入院治疗的当天或尽可能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2. 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的同事,在花都区住院将不享受医保报销福利,但医保卡依然可以在天河区的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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